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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摆摊发家指南[美食]_万里云烟》 第58页(第1/2页)
“都怪我……”她垂下眼帘,抬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眉心,心底翻腾不休的担忧此刻尽数涌到嘴边,格外懊恼:“我就不该带她去侯府,那些高门大户,规矩森严,进去了便是身不由己,奴籍……有几个能过得舒心自在的?我……”
她越说越急,越说越慌,穿越前看过的那些古装剧不受控制地涌入脑海,什么主母随意发落奴婢,动辄打骂,甚至还有更可怕的……越想越觉着后背发凉。
“什么奴籍?”萧怀远忽然开口,微微蹙眉,疑惑道,“玉娘,你瞧见贺花姐签卖身契了?还是侯府的人明白说了,要她典身为奴?”
“没有……”贺鸣玉被问得一怔,稳了稳心神道,“但事发突然,我哪里看得见什么契书,可她要口口声声说是做丫鬟,怎么可能不签卖身契?”
“怎么不可能?”萧怀远闻言,脸上疑惑更深,甚至还带了点讶异与不解,“若是以良人身份,与侯府订立雇佣契约,写明工钱、年限、活计即可,这可不是典身为奴的卖身契,二者在律法上,乃是天差地别。”
“当真?”吴春兰和贺鸣玉几乎同时脱口而出,两双眼睛不可置信地紧紧盯着萧怀远。
吴春兰更是急急追问:“你说的可是真的?不做奴婢、不卖身,也能在大户人家里干活?这……这官府的人不管么?”
萧怀远看着二人如出一辙的紧张神情,这才恍然大悟,立即温声道:“自然是真的,婶子,玉娘,你们先别急,坐下听我慢慢说。”
他将木盆往边上挪了挪,示意贺鸣玉在石墩上坐下,自己则又给吴春兰寻了一个凳子,见二人坐定,这才开口,从最基础的内容开始解释:“我朝律法上虽明确区分了士农工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这所谓界限并非铁板一块,很是灵活。”
见吴春兰仍是一脸茫然,他转而问道:“婶子,你可还记得你家户籍册簿上是分作哪一类么?”
“这个我记得!”吴春兰连连点头,朝贺鸣玉道,“我虽不识字,但你爹在世时同我说过,咱们家是正经的乡村户。”
萧怀远微微颔首,又问道,“那若是遇上收成好的年景,家里、田里吃不完的菜蔬或是自己编的筐篓,可曾挑到集市上换过银钱铜板,用以补贴家用?”
“自然卖过,村子上家家户户都卖过。”吴春兰立刻道,“前些年光景好,地里的白菜长得旺,自家吃不完,我家二郎就常担去卖,我也卖过鸡蛋,还能换成针线呐!”
“这便是了。”萧怀远循循善诱,“买卖东西,看似是商贾行为,但农户售卖自家所产、或凭手艺所制之物以贴补家用,是律法所允许的常事,并不会因此就将你家的农籍改成商籍,更不会影响子孙读书科举。”
他见贺鸣玉听得认真,眼神专注地望着自己,心中微动,解释得愈发细致:“临近城镇的住户,则是坊郭户,他们大多没有田地,主要靠手艺、经营小买卖或受雇于人为生。坊郭户的税赋与乡村户略有不同,但其良民的身份是一样的,子弟一样可以进学应试,参加科举。”
他说到这儿,贺鸣玉才忽地忆起孙二娘,她家的两个小子如今都在书塾里念书识字,孙二娘还指望着他们能科考有名呐。
原来如此,她越听越是惭愧自己先前的想当然,这北宋所谓四民,更像是一种观念上的排序或是分类,并非她想象中那种牢不可破的封建枷锁。
也正是这种相对灵活的社会结构,才孕育出了她所见的、远比历史书上描述更为生动繁荣的市井经济。
萧怀远接着道:“至于去大户人家帮工,如今在汴京、洛阳这样的地方已是寻常事,讲究些的体面人家会立下手帖或雇契,白纸黑字写明工钱几何、做何活计、期限多长、主家提供食宿等待遇。签了这契约,帮工之人依旧是良民,来去相对自由,并非卖身为奴。”
贺鸣玉听着,那颗高高悬起的心,终于一点点落回了实处,这雇契听起来颇像现代社会的劳务合同,她先前那些生死由人的恐怖想象,大半竟是被后世夸张的文艺作品,以及对古代制度的不了解给误导了。
“那……卖身契呢?也是有的吧?”她忍不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