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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缚箍在小臂上,勒出一圈青痕,齐承修腰间别着刀,马蹄踩在泥水坑里,浑浊的水面映出一支沉默的亲兵卫。
“往东走,军卫驻扎在临洮东北,那支鬼骑只敢在夜里弄出马蹄声,他们忌惮军卫。”齐承修收回视线,“扶霜,你带着一百人马驻守守边城。”
“殿下!不可!”
“守边城不能弃,一旦重新落入敌兵手里,再要拿过来没这么容易!”他勒马,命令不容置喙,“守好这,就算我在前头死了,他们也不能活着离开!”
齐承修只带了一百一十三骑,一匹匹马离弦的箭似的冲进雨幕,扶霜心口剧烈的跳,他趴在城门上大吼:“殿下!”
踏云四蹄蓄力,在泥地里踏出结实的马蹄印,马背上的青年没回头。轻骑转眼没入雨幕。
达瓦在雨里久等,他们并没有盲目分散,而是掐住了守边城到临洮的要道,他们对守边城内的路线熟悉的像是在自己家,闭着眼都能知道草地、山地、沼泽的位置。
“他会经过这吗?”冻了一夜的滋味不好受,阿古利想要歼灭他们的心情愈发烦躁,他忍不住对这位年轻至极的大君儿子出言不逊,“我们有北大境最快的轻骑,没道理在这等...”
达瓦锐利的视线扫过来,阿古利剩下的话卡在了嗓子里。他怯懦了,对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小辈,可耻的畏惧了。这个结论让他心底生怒,达瓦是神偏爱的儿子。他有高贵的出身,清醒机智的头脑,年纪轻轻深得人心。
怎能叫人不嫉妒?阿古利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天之骄子,但就是这样的天之骄子把他们衬托的像是废物一样!
他心生不满,想找回点场子,“达瓦,我跟着你父亲从北大境的深处到这,无往不利。依我看,现在不能干耗着,他们占了守边城,我们孤身入内,再不走就逃不开了!”
达瓦锐利的脸上没有任何傲慢的神色,他神色冷淡,平静的像是没有脾气,“快了。”小指勾着缰绳有规律的震动,马蹄边的泥水坑里震出涟漪。
头狼的脸色终于有了起伏,“来了。”
隔着重重雨幕,两只轻骑在狭道遇上。几乎霎那间打成一片。踏云在混战里难见的不安,它喘着粗重的鼻息,看见身边一匹匹马十分矫健的起跃。
这是北大境内部特有的矮马,速度快,体型小。加上北境人自小骑马,运作起来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任亲卫的刀锋刮刺,都能叫他们轻而易举的躲避开来。
大宣的战马在冲刺里反而落了下风。齐承修反手隔断敌兵的脖子,斜刺里一匹矮马驮着一人刀锋直刺踏云的前腿!
齐承修勒马前提,踏云半身上仰,他在这空隙里单手抱着马脖子,纵身一踢,右手刀锋带着血沫子紧接着砍断了敌兵的胳膊,反手一刀刺进敌兵心窝。
踏云紧跟在主人身边,齐承修抹了把脸上的血,刀鞘在踏云臀上一拍,叫它自己赶紧跑开。
大宣的战马干不过矫健的矮马,这些北境人喜欢砍断战马的马腿,他们生来对马有着十足的驾驭力,这一点大宣永远都比不上。
齐承修主动落马,前后左右矮马冲刺,刀光比常人快了近百倍,展眼逼近到眼前,“操!”他迅速抬臂格挡,刀刃把臂缚砸进一个深坑,他的刀锋扎进矮马的脖颈,敌兵狼狈滚下来,不及起身,头颅扬出血线,滚在达瓦的马蹄前。
四面围上骑兵,齐承修脚下踩着那匹痛吟的矮马,方才左臂格挡那一下震得整条手臂发麻。
血沫顺着刀锋连线滴在地上,齐承修在雨里暴起,在合围里右臂渐渐麻木脱力,腰刀几次险些脱出手去。
“你是皇帝的第七个儿子?对不对?”达瓦对北大境南方的优渥土壤充满好奇,好奇之下是强烈的占有欲与破坏欲,这片沃土多么令人垂涎,“我要把你的头颅送给你的父亲,这是我送给大宣皇帝的见面礼。”他用不怎么流利的大宣话说。
齐承修冷笑,被冷雨泡着的手指捏的咔嚓作响,“好胆!头颅就在这,你们谁有本事来拿——”
达瓦弃了矮马,飞身下劈。刀锋刮着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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