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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边儿倒烟灰一边儿不解,“大医生,你什么时候做起文职来啦,写这么多材料?”
方清林被突然袭来的光芒刺儿到眼睛,用了好一会才找到视线的平衡。
“不是我写的。”
光飞进眼睛里,方清林此刻才看清这些旧信上的字迹,先是铅笔写了一遍,又用黑笔描了一遍,描好后擦掉了铅笔痕,一些没擦掉的留在上面,灰蒙一层就像写信人心事的影子。
即便没写出来,也是藏不干净的。
在今晚这场黑暗里,方清林原本只是单纯地对着这些信抽烟,没有要读的意思。
因为信的内容他已经看过太多遍,就像读博时候为了练口语而循环着的老友记,看了前一句,后一句就能肌肉记忆般复述。
然而大脑不是放映机,有时刻准备着的暂停键,方清林不敢开始读这些信,一读大脑就逼着他把其从头想到尾,中间是停不下来的,这也是他没开灯的原因,看不清自然就不会开始读。
老天爷的戏耍不分时机,这样的强光下,方清林不自知地读了信上的第一行。
给大骗子方清林,展信坏。
一场十四年前的夏天兀地钻进方清林的脑海。
对于朋友这个概念的全部启蒙,方清林一生只在两个地方学到过。
一个来自老友记,另一个来自沈从。
还是小孩的方清林早早展示出了孤僻的特性,不被其他孩童待见已是常态,那时他不明白小孩间的友谊和大人也是息息相关的,也就不会明白自己的身份在一班商人后代里如何特殊。
他只记得那个时候,自身的聪慧是一种诅咒,加深了别人对他所谓“文豪之子”的印象,在这些钱袋子里碰撞出的生命里格格不入。
直到另一个怪胎的出现。
沈从比那些所有讨人厌的孩子加在一起还要讨厌上数十倍。
他让方清林帮很多人写书法作业,要他体育课不许一个人在角落和球玩,而是在一旁当高尔夫球童,要他下课也不许一个人趴着发呆,非要他跑腿买零食。
上学的日子对于八岁的方清林来说一下子忙了许多。
同时明显起来的是,放学的日子对于方清林也轻松了很多。
方海峰的态度似乎随和了不少,连连夸赞方清林长大了,知道人情世故了。
挨沈从欺负就是知道人情世故吗?
方清林不明白。
直到又长了一个年级,班级要选出一个人去代表参加书法比赛,全班一堆小滑头嘻嘻哈哈却出乎意料地一致推举方清林去参赛。
这样一致的选举代价是沈从替每个投方清林的人写一天英文作业,这是方清林后来才知道的事儿。
在浑身光溜溜毛都没长齐的年纪,沈从像一个跋扈的长胜小将军,强行把方清林征到徽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四百米一圈的跑道在小孩眼里是无边无际的,方清林觉得这个问题很复杂,所以把发问的位置选在此处。
沈从那个时候个子还是很高的,睥睨了方清林一眼,明明跑得上气儿不接下气儿,嘴巴里还要嘲讽着。
“你太弱,太可怜了。”
“我很强大,我多出来的力气没地方用,就可以保护你。”
方清林觉得那条跑道长得没有尽头,又觉得沈从的话比跑道更没头绪,不然怎么把跑道跑完了还没想明白话里的意思。
变故发生在他们共同人生的第一个十年,互联网还没有发展成规模,寻人要登报,车站擦肩的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约定的遵守全靠自觉,这是一个违背信用没有代价却充满真心的年代。
沈从家里出事儿了。
方清林是从方海峰嘴里知道的,沈从他爸惹到不该惹的人了,直接把沈从绑了去。
在哪?不知道。
比秦岭淮河还要远吗?方清林哭着问方海峰,而方海峰只是抖了抖手里的杂志,笑嘻嘻地问。
你地理学得这样好啦,秦岭淮河都知道是哪?
方清林只知道从那过去就不再是中国的南方了,华南变成华北。
比澳大利亚还要远吗?方海峰还是笑着抖抖报纸,摇了摇头。
那南极呢?月球呢?
方清林真的急了,第一次有胆量忤逆方海峰,把他仔细看着的报纸扯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