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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摄政王的宠妾_金涟》 第8页(第1/2页)
而此女,是把他当作英雄来爱的。她爱他‘坚心向上’,慕他‘英勇无敌’。这份情意是如此的炽烈纯粹,以至于她要不顾一切地大声喊出来——你没见徐员外当时的脸色,如丧考妣!对男人而言,这样的赤心爱慕是征服天下附带的战利品。叫他如何视而不见?如何不欢喜?”
张巨卿深深地不以为然:“荒谬!她那根本就是冒犯!试想,若你家隔壁那疯癫妇人当街敲锣,逢人便说要嫁你为妻,你当作何感想?”
杨焕文不疾不徐地拂了拂衣袖:“你这比喻不恰当。那疯女神志不清,衣不蔽体,岂能与这般明眸皓齿、才情出众的女子相提并论?在我看来,连十二姝也不能与其争锋。她是繁星中的皓月,光芒不可忽视。”
他想了想,伸手敲了敲张巨卿心窝,打趣道:“咱们换个比喻。你试想,若是前太守家的千金,当着满城百姓的面赠你一首定情诗,直言慕君秉直公正,非君不嫁,老哥你作何感受?”
前太守正是徐氏子弟,破城之日被霁王斩杀于城门口,其千金也被暴民屠戮。
张巨卿曾偷偷爱慕她,这个比喻令他恼羞成怒:“你这比喻才荒谬!区区一个艺伎,怎配和太守之女相提并论?!”
说罢甩袖而去。
不仅能比,而且胜过太多。杨焕文心道。他回味着她的表演,不禁哼唱了几句,待灯笼的暖光渐行渐远,周身没入夜色,才匆匆追去道歉。
*
徐员外想去阻拦已经来不及,眼睁睁看着江雪融跟着内官去见霁王。
这一夜他乎没合上眼。
江雪融冒领诗作,欺君罔上,一旦被霁王识破,必定会牵连到他,到时别说平步青云,只怕连脑袋都保不住。
但他最痛恨的还是时毓,恨她自作主张,准备了那般惊世骇俗的歌舞,教他心悸如擂、险些气厥;更恨她轻易将机会拱手让人,如今倒让他来承担这灭顶的风险。
最恨的是,他现在还不敢处置她,不然,万一霁王向他讨要真正的原作怎么办?!
时毓的睡眠比他稍好一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做了一晚上梦,梦里拜遍千山万佛,一直在磕头祈祷:“佛祖保佑江雪融的真才实学经得起霁王考验,不然徐老头非得弄死我。”
万万没想到,她这张嘴好的不灵坏的灵,翌日破晓,翊卫便送回一具冰冷的尸体,正是昨夜踩着她上位的江雪融!
翊卫只道是昨夜随殿下江上赏月,失足落水而亡。
徐员外胆裂魂飞,心知绝不会这么巧,哪敢查验死因?他只关心霁王的态度,颤声问:“殿下……殿下可曾受惊?”
翊卫并未作答,冷冰冰说道:“时毓何在,殿下有请。”
作者有话说:
哎,抄的就是心虚啊。
第7章
一场春雨一场暖。
雨后初霁,晨光破云,昨日的料峭春寒已被融融暖意取代。
庭院里,绿意初萌的枝桠间,几株晚樱如云似雾地绽放,鸟雀穿梭,啼声清越。
正是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然而就在这个生机盎然的清晨,时毓却见到了迄今为止最令她毛骨悚然的画面。
江雪融的尸身就那么毫无遮掩地停放在院子中央。
曾经柔软温暖的身段,直挺挺地抻着,曾经明媚娇艳的容颜,已被江水泡得肿胀发白,口脂与眉黛在脸上晕开,诡异可怖。更触目惊心的,是她颈间那若隐若现的黑指印。
送她回来的翊卫轻描淡写地说她失足落水而亡,可这分明是被人掐死后抛尸水中,泡了大半夜才捞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