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2 / 2)
“什么喝血?”
杂货店伙计用惊恐的嗓音绘声绘色地讲述道:“你没听说过?埃利斯从不喝水,也不吃东西,只靠喝血就能活。他抢劫牧场得到牛和羊,从来不喝牛奶羊奶,全都放血喝,而且要在牲畜活着的时候割脖子,直接用嘴喝滚烫的——”
人群里一阵倒吸气声,好几个人脸都白了。
女家庭教师回头看了看通缉令,若有所思地总结道:“那可能喝血不长个子,只长胡子。”
通缉令上当然画了速写,出自平克顿画师之手,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比较先进的水平。
然而无论画师的绘画技艺如何精妙,对于一个长了茂密络腮胡的男人来说,画出来也只能是大差不差。
通缉令从五十美金赏金的第一版开始,如今已经更新到了三千五百美金的第十七版,脸颊凹陷、眼窝深,像是在狞笑。
每一版,这位赏金之王络腮胡以上的五官都各画各的,有时候他是独眼,有时候他长得像狼,就连那半脸标志性的络腮胡,也是偶尔黑偶尔棕偶尔红偶尔金。
没办法,画像只能凭目击者口述,而这些目击者要么距离太远要么已经被吓到尿了裤子,可信度很难高得起来。
女家庭教师又提起了埃利斯另一个令人闻声丧胆的外号:“我听我丈夫说,埃利斯叫吹哨者,是因为他可以用哨口杀人。”
“哨口?你吹一个我听听,杀人的口哨是什么调子?”
“又不是我说的,是见过埃利斯的人说的,说他劫火车根本不用掏枪,只要坐在车厢顶吹口哨,一声哨响,就有一个人要爆人头,像是一个燃|烧瓶撞上去那么炸开,满车厢都糊满了鲜血和脑浆——”
“救命啊快别说了!我昨天中午吃的面包块都要吐出来了!”
没人再看通缉令上清晰而具体的描述:“……体型偏瘦,左撇子,惯用温彻斯特.44-40步枪。吹哨为号,两短一长……”所有人都只能注意到通缉令上“吹哨者”的外号,看得手指藏在袖子里微微发抖。
关于埃利斯的惊悚传说在这片土地上口口相传,没人在议论通缉令上真正的罪行:
1896年秋,怀俄明准州境内铁路勘测营地爆炸案;
1897年春,黑水县巡回法院档案车抢劫案;
1897年秋,大陆太平洋铁路公司火车专列抢劫案;
1898年夏,道奇城第一汇兑银行金库爆炸案;
1898年冬,科罗娜多油罐马车押运员谋杀案;
1899年春,保留地牧场纵火案……
也都不是什么好事就是了,抢劫、谋杀、纵火……说实话,不比喝热血吹鬼哨好上多少。
“不过埃利斯·荆棘来翡翠镇干什么?”
“不管他为了什么而来——”治安官的副手沉重地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七嘴八舌的人们在通缉令前推来挤去,在人群的最外围,玛格丽特低下头,掀开柳条篮子上的粗布,检查了一下刚买到的鸡蛋。
确认十六枚生蛋都还完好,她小心翼翼地护住篮子,挤出了人堆,在主街上继续走了一段路,期间避开了数不清多少个横冲直撞的赏金猎人和他们同样疯狂的马,终于从翡翠酒店的后门进了酒店后院。
后院直通厨房,一个胖厨子从厨房门里探出头来,问:“鸡蛋没碎吧?”
毕竟,要带着一篮子易碎的鸡蛋在这个炸开锅的镇上走上六英里,不是件容易的事,一般的女仆难免要手抖。
“没有。”
玛格丽特回答道,她把鸡蛋一个一个从篮子里取出来,码在后院北墙阴影里的木架上。
胖厨子没来检查,玛格丽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老实人,她说没碎,应该就是没碎。
在这个赏金能挂到三千五百美金的年头,可以相信的人实在是不多了。
玛格丽特摆放好鸡蛋,手指触碰到篮底油布的棱角,没有低头细看,只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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