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页(1 / 2)
《思凡_尼可拉斯》 第37页(第1/2页)
她只管胡砍,但胡砍有时候比有章法管用。因为她快,所以为居觐创造了机会,就在她听见一声显然不是居觐的呜咽之后,对准那声音的方向,狠去一刀,温热的血溅了出来。
四人打得并不久,若论喝茶吃饭,此时大约刚喝完第一盏。但这算得上是她自终南山遇险以来遇到的最危险的敌人,完全没有脚步声的轻功,足智多谋的判断,又快又狠的飞刀与流星锤——她想上前确定对方是死透了,正想补刀,却听见骆承瀛在后面唤她:“师伯......”
她立刻赶回去。看见被居觐守着的骆承瀛伤口撕裂流血,左臂骨折严重,“别动!别动,我来——”
“师伯,快去!”骆承瀛道,“我不要紧,我可以自己来——你们快去。这是第一个,不是那个拿飞镖的。要打他...必须出其不意,快...我来看着这厮——”
白藏刚要说好,没想到那刚才还倒在地上男子居然坐了起来,哨音响起,在深夜静谧的森林里听起来就像鬼神豢养的冥府之鸟尖利的泣鸣。骆承瀛见状居然右手一拍、向前扑去,如饿虎一般将男子扑倒,与对方在黑暗中扭打。白藏和居觐冲上去却不知道要如何分辨二人,妄谈分开——直到听见哀嚎,人分开,才看见那男子的颈部已经摁进去一排带刺的手指虎,已经气绝;
而骆承瀛的胸口,插了一把尖刀。
白藏怎么也想不到,她和这个自己看大的男孩最后的对话是虚弱的“师伯快走”和自己强压喉咙中的“不”,这一点儿也不像她想要经历的事。
第二十三章
第一眼见骆承瀛,还是李毓带着这孩子回来、说专门给她看看的时候。
师姐,你看这孩子可好?好啊,怎么,你要收来做徒弟?好人家的孩子吗?
李毓笑而不语,这是他的儒雅与修养。后来和骆承瀛处得多了,她也觉得这孩子是真的出身“好人家”,他聪明,机灵,踏实,练功一丝不苟,反应快且善于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她于是笑着对李毓说,这样多好,像你不像我。
“反正你是掌门,我不是。”她总是这样说,等骆承瀛长大了些还调侃这个大男孩,“反正以后你是掌门,我不是。”
其实这孩子也就比自己小个七八岁。李毓当时捡他回来是救命,没想着收徒。可那一家人都死了,就算不指望骆承瀛以后能彻底忘记仇恨和<tuijin/fuchou/trget_blnk>复仇,让他有个地方赖着活命也好啊。
她和李毓说,你比我大,但还是我师弟,听我一句劝,收留他吧。
她想起当年自己回崀山,心情不太好,独自喝酒,赶走了别人。半夜,偏是这孩子怯生生地坐到自己身边,要陪自己喝酒。
嘴上毛还没长齐呢!她笑。
而现在,她把骆承瀛的眼睛合上,再拿起他的佩剑。
行走江湖难不难啊,师伯?不难,只要把握住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