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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刚刚回到上海才半年多的留学生,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还在纽约从事过一段新闻工作,差一点儿就要成为AP的记者,这都没错;她回来才半年就以特别能跑新闻、特别能写稿而出名,也没错:但终归,她的本质身份,是一个军统特工。
她学新闻学了四年没错,她在香港接受特工训练也有半年。她在纽约的唐人街认识安良堂的师傅拜入人家门下已经四年。而她有了干这件事的想法,往长了说得有二十六年。她从小就喜欢《刺客列传》,她迷恋那些凭一人之力就扭转乾坤的故事,有时候还自己扮演,从小父亲母亲还有哥哥都说她的是不爱红妆爱武装,她引以为傲。很多人回望自己小时候,总有些不堪回首,她不是,她觉得自己特别一以贯之。这种迷恋和豪爽使得她交了五湖四海的朋友,使得她胆子大到跑进堂口众多的纽约唐人街去闲逛,敢路见不平,敢拜人为师,敢和一众师兄争高低,师傅总说她气血太热,她笑师傅几时懂了中医。
直到她在纽约看见王小亭的那张照片{7}——残垣断壁,浑身血污的儿童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号泣——她觉得自己的眼泪是滚烫的,滴在衣服上霎时就蒸发了。她知道父母平安,哥哥妹妹也好,都在准备经过香港到美国来。祖籍南浔长于上海的她也没有一直把上海当作“故乡”,仿佛朦朦胧胧地,只有故国的概念。故国被人侵略、同胞被人奴役,她当然愤怒,焦躁得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好,但要直到这张照片,她才知道,她要回去。
前线既已不存,她就到敌人背后去,一刀,捅在命门上。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梦,朦胧迷离,梦中每个人都说着奇怪的话,唯有她自己,清醒,执着,采取与父母妹妹完全相反的路,在旧金山与香港匆匆交汇后,回到上海。
然后是纸笔,相机,电影圈子,□□□□抗日媚日戏剧,一室一厅租在枕流公寓,上峰叫德堂。上峰说,你这个身份,特别好,电影戏剧的圈子里人多,口杂,套情报容易,也是你的专业。她没问往后那么多想做的事情怎么办,也知道不能着急,也记得师傅说的那些“戒急用忍”的话,但在她能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要做点什么。
做点什么,当外面是这样乱。她稿子基本写完,休息一下再改,把烟掐了,望向窗外。选择这里接头,一是不近不远,二是岔路很多,三——三是她的确喜欢这里,有经常来的事实,完全合理。她喜欢这玻璃窗外小巷尽头大街的剪影,天然的、整齐的、天然吸引人的构图。而现在,她从这长方形的相框里也看得见收尸队,他们一天的活干完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只管收走不管打扫,那血迹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吓人的。□□对于常人来说是那么恐怖,可对于她而言,似乎还有更可怕的敌人。别人想的是“又有人被杀了”,她想的则是“自己最坏的下场比那还惨”,终结于枪口,终结于76号的监牢与某一种她不知道的酷刑,乃至于宪兵队牢房的新花样:敌人如此巨大,她却坚持得要战胜它。
每次想到王小亭的那张照片她都会坚定自己的想法,她一定要战胜它。
她永远记得自己看到那张照片时的心情,就像记得自己去告别师傅的时候。师傅说,我没有教会你多少功夫,倒把你带上了这条船。她说我不后悔。师傅说我知道你不后悔,你从来不会,我洪门子弟,能教出来一颗革命救亡的心,我也很满足。她笑,说功夫的确是学不成了,天生骨架子材料不够,但是救亡是够的。师傅点头,说是啊,人死不过一寸钉,做些轰轰烈烈的事情去吧。
然后她就上了船。好几趟船,好几趟火车,从东部到西部,在旧金山一边等待母亲,一边安排父母在美国的生活。未几母亲和妹妹来了,人到财到,还说父亲、叔伯还有哥哥都在香港,一边转移财产一边要来。那是1938年的1月,加州天气清凉甚至还有点冷,她按父母要求置办了全套产业,安排妹妹去上学,等到全家都到了,才说自己决心回去抗日。
他们不愿意,也没法不同意。后来回去的船上她看见一本书,叫《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8}。她看了,悄悄带下船,在香港找人自己翻印了好几份,寄回去给父母。也不是明志,就是希望他们能知道。
不,她要他们知道。要更多的人知道。当年,她离开上海的时候,怀抱的正是这样的理想:要让中国人知道世界、让世界知道中国。
这话除了对家里人,她只对一个人说过,高中时的同学裴清璋。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裴清璋在哪里。回到上海也没有专门去找过,也许逃难去了也说不定。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抗日。她要抗日,不计代价。她要抗日,以一切手段。
所以她告别父母,告别哥哥和妹妹,告别纽约、洛杉矶和香港,回到上海,回到□□,回到随时都会被76号抓走、死在里面的状态里。她不怕,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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