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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她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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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苏晓拎着酱油瓶走在空荡荡的街上,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夜风从湘江那边吹过来,带着水腥味和深秋的凉意。

他把外套拉链往上拽了拽,手插进口袋里,酱油瓶在塑料袋里轻轻晃荡。

这条街他走了很多年,上辈子走了十几年,这辈子又接着走。

街还是那条街,路灯还是那排路灯,连地上那块松了的水泥砖都还在原来的位置。

他忽然想起一些事情。

上辈子,父母刚走那阵子,他整个人是蒙的。

十七岁的少年,一夜之间没了爹妈,妹妹被二伯带走,他被大伯领走。

那个家像一块被人掰成两半的饼干,碎得干干净净。

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不知道能干什么。

白天在学校睡觉,晚上在网吧通宵,饿了就啃一包方便面,困了就趴在键盘上眯一会儿。

整个人浑浑噩噩,跟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那时候吴萌萌的妈妈也还没有死。

她妈姓周,周芷,苏晓叫她周姨。

平时在菜市场卖干货,木耳香菇黄花菜。

她年轻的时候有个初恋对象,姓林,两人好过一阵子,后来因为家里反对散了。

林叔叔去了沪市,白手起家搞了一家上市公司,十几年没回过荆城。

人到中年忽然想起旧情人,打听到周姨离婚的消息,千里迢迢跑回来找她,说要娶她,还要把吴澄和吴萌萌一起接到沪市去,供他们读书,给他们安排工作。

那天吴萌萌来找苏晓,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

她问他,“你去不去沪市?”

苏晓靠在网吧门口的水泥墙上,叼着一根没点着的烟,懒洋洋地说,“人家是看在你妈的面子上,我去干什么。”

吴萌萌说,“林叔说了,我妈带谁他都认。”

苏晓说,“我妹还在这儿呢,我哪儿也不去。”

吴萌萌就跑了。

后来周姨也没去成沪市。

因为吴萌萌死活不肯走,又哭又闹,说她不认那个男的当爹,说她就要留在荆城。

周姨放心不下女儿,最终还是拒绝了林叔叔。

林叔叔在荆城等了一个月,每天都来菜市场帮她收摊,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带了满满一后备箱的东西,走的时候眼睛是红的。

他走的那天晚上,周姨一个人在干货摊前坐到深夜,面前摆着一袋没封口的干木耳,一颗一颗地挑,挑了整整一晚。

后来的事情像多米诺骨牌,一倒全倒。

一年后那个雨夜,周姨收摊回家,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货车撞飞了。

交警说是雨天路滑,司机疲劳驾驶。

吴澄后来也不念书了,南下粤省打工,在电子厂流水线上干了十年,后来在那边娶了个普通姑娘,过年都不回来。

吴萌萌则高中没读完就被她爸带走。

苏晓则去了南江上学,再也没回过荆城。

再见吴萌萌是十几年后的大排档,她系着油渍斑斑的围裙,往他手里塞了一把糖果。

此刻,他站在路灯下,低头看着手里晃荡的酱油瓶。

如果那时候吴萌萌不那么执着,如果她能懂点事,如果她跟她妈去了沪市……

以林叔叔那家上市公司的家底,她应该能读个好大学,能当个沪市大小姐。

至少永远不会变成大排档里那个系着围裙、脸上有皱纹、兜里永远揣着几颗便宜糖果的女人。

可惜没有如果。

十七岁的吴萌萌做了一生中最冲动的决定,把一家人全部拉进了另一条岔路。

而那个决定里,有一部分是因为他苏晓。

他叹了口气。

白色的雾气从嘴边散开,在路灯下晃了一下就散了。

重生回来,他只打算做三件事。

第一,照顾好妹妹,让她平平安安读完大学,然后嫁给一个自己认可的好男人。

第二,救赎许念念,让她不用再啃冷馒头、穿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让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抬起头走路。

第三,搞钱。

至于其他人,他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能帮就帮。

吴萌萌这条线,他其实一直没有想清楚该怎么走。

她太执着了,像一只认定了方向的野猫,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如果他主动去拉她,她会不会又和上辈子一样,把所有的期待都绑在他身上,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但如果他能把她推回沪市的轨道呢?

她妈妈不会死在雨夜,吴澄不会南下一去不返,她不会嫁给那个家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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