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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到今天她依旧牢牢记着,定性是定量的前提。没有罪,哪来罚。罪名不当,谈何量刑。
可问题是,她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单纯纸上谈兵的法学生了,她需要考虑很多现实的问题。
有没有一种可能,罪名是正确的,刑罚也是适当的,曲衷想到了这样一种理想化的状态。
进而想到了这个案子的承办检察官。
“换个承办人或许可能性不大,你的话,不无可能。”想起她在地铁上看着他说的这句话。
她能说出这句话当然不是因为她和他“关系特殊”,而是她觉得,能给实习生写出那样认真的寄语的人,或许也会认真听被告人想要表达的话。
曲衷咬咬下唇面,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再次低头敲起字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这篇辩护意见。
第七章不讲武德
翟昰很快收到了曲衷寄过去的辩护意见。
连正文带附表整整六页,这个篇幅在法援的案子里算是相当用心的了。
翟昰一字不落地从头看到尾,又把公安的起诉意见书翻出来看了一眼,左右手上两份意见完全相左的文书令他觉得有些为难。
他突然想到他还在当检察官助理的时候,也就是不久之前,他根本不需要考虑太多,只需要把检察官确定好的罪名、量刑意见敲在起诉书上就行了。
过去四年他一直在期待自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独当一面的检察官,现在他得偿所愿了,却又开始怀念过去。
不够果断让翟昰颇感浮躁,可又无法草率地做出决定,他把手头的工作放下,靠向椅背,企图找个支点缓释复杂的情绪。
就在他想去最后翻一遍手上的证据时,有人敲了办公室的门。
还是凌晔东,这回他是过来叫他提车的。
简单寒暄了几句,凌晔东问他:“最近手上在办什么案子?”
翟昰回:“一个法援的案子,组织卖淫。”
凌晔东:“怎么说?”
翟昰以为他在问案件进程,不假思索:“审查起诉的期限快届满了,打算这两天就把起诉书写完移送法院。”
凌晔东笑了笑:“这个不急,认罪认罚做了吗?”
翟昰摇头:“没有,他拒签。”
“没让辩护人帮着做做工作?”
翟昰有些无奈地看了眼桌面上的文书,想说这位辩护人非但没做她当事人工作,反而是做他工作来了。
凌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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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问:“公安那边侦查活动有没有搞头?”
翟昰还是摇头:“没,挺规范的,这案子是共同犯罪,同案犯C区法院已经判过了,这个是自首的,流程照着之前的案子走一遍就行。”
凌晔东没再多问,言语中多了些好心的劝慰,像个循循善诱的长者:“那你好好准备吧,第一个案子可不能掉链子。”
翟昰“嗯”了声,轻不可闻。
他其实很想问凌晔东,这个案子的罪名是不是可以再斟酌一下——帮助犯正犯化之后,到底是定组织卖淫罪以从犯论,还是可以直接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直到凌晔东走出办公室大门他也没开口。
因为他知道凌晔东不会回答他这个问题,这也不是他们最应该考虑的问题,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
四年前,翟昰考上C区检察院遇到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六旬老人从七楼窗户向外扔斧头砸坏两辆宝马车的案子。那时候刑法修正案十一还没有出台,高空抛物还没有独立成罪,凌晔东想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问翟昰什么意见。
刚从F大刑事法学院毕业的翟昰,意气风发,敢说敢为,深邃眼仁似两块璞玉,有未经雕琢的澄澈。
当时他很自信地回答:“有待商榷。按照学界通说,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行为造成危险的不特定扩大,但是高空抛物只可能造成特定的人或物的损害。比如这个案子,斧头落地的一瞬间,损害就固定了——两辆宝马车。”
说得有理有据。可他的这番话一直到一审判决书生效,被告人被判三年锒铛入狱,都没能让除了他和凌晔东之外的第三人听到。
后来该案备受关注,承办检察官凌晔东因此晋升二部副主任,在接受崇城电视台法治栏目专访时,大谈保护人民“头顶的安全”义不容辞。
这样的处理结果令所有人满意,除了翟昰。
他想说服自己,是因为理论和实务存在差异。就像凌晔东说的那样,等他身上的学生气褪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