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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chpter21回京

[虽然但是,你们不觉得白伽这张脸真的很绝吗!]

[而且白发哎!白睫毛!好哇塞,好伟大的一张脸!]

[真的不愧是SE公认的顶级神颜门面!]

[舔屏舔屏舔屏~gif]

[啊啊啊啊啊啊,救命!白伽好看死了!]

[不是白和怜得粉丝,但这张图他两的星味过于突出了。简直不要太绝!真的太绝了了!感觉其他人都要成他两的陪衬。]

[虽然但是,你们不好奇他为什么这个发型吗?而且眉毛看起来也漂了,剧本要求?突然有点期待电影上映了。]

同样也随着这张照片在网上发酵,很多人开始认为SE内部并没有网上传得那么不和,起码沈斯怜和白伽关系是好的。

照片里站在一起的两人,不管怎么看关系都应该很好

/

网上的事,事件中的两位当事人并不清楚。沈斯怜因为低烧早上简单吃了点东西,又回到床上休息。

而白伽则是在宿醉后的早晨洗了把脸便匆忙赶去片场,这一忙又是一个白天。

等她再次回到酒店时已经是西北的傍晚时分,连绵的雨季还未过去,潮湿气息与闷热的环境让人感到不适。

她简单地敲了两下房门,就自己刷卡开门。进入后与她设想中的一致,沈斯怜不在客厅。

不过,很快就在客厅了。

听到敲门声的青年匆忙下了床,因为着急甚至还没来得及穿鞋,此刻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面,他望着已经进来正在玄关换鞋的白伽,明白自己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愧疚随着对方换鞋的动作在心口蔓延,沈斯怜突然很忐忑,忐忑白伽会不会生气?会不会讨厌他,沈斯怜知道白伽不会这么小气,但因为爱所以他变得格外小心,谨慎。

此刻,那些并没有发生的事让他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

“白伽。”他小声喊道就像是小动物的轻轻试探,带着焦虑,惴惴不安。

听见声音,换鞋中的人抬起了头。白伽就见沈斯怜已经从卧室出来,正站在房门处看她。

大概是因为生病,他的脸色比往日要更苍白。此刻瘦弱病态的身体扶着门框静静站在,一身素色丝绸睡衣,病弱又修长。

沈斯怜无疑是长得好看,就像现在一脸的病气,也是容易让人可怜心软的病西子。

大概是真的着急给她开门,鞋子都没来得及穿,此刻赤着脚踩在地面,看起来可怜又无助。

这是个阴冷潮湿的季节,他身体又不好很容易生病。

白伽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在换好鞋起身时也给他带了双拖鞋,她将鞋放在离他不远的地面,随后才淡淡道:“有事。”

这时她已经起身了,并且转向一旁的沙发。

而沈斯怜随着这句‘有事’,心情一瞬阴转晴。他望着已经走到沙发边的白伽,穿上白伽帮忙拿的鞋,心底是隐秘的甜蜜。他跟在青年身后也来到沙发边,小声道:“吃饭了吗?”

白伽并没有在客厅多待,而是喝了点水之后就去了卫生间洗澡。这是个闷热潮湿的季节,虽然不至于出汗,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途中白伽并没有回答沈斯怜的问答,而是重新挑起了一个话题:“你身体怎么样。”

白伽视力很好,所以在进入的房间的第一刻就观察到沈斯怜右手手背上突兀的针口包扎,看起来他病得很严重。

在听到白伽的关心时,沈斯怜笑了笑:“下午去输了点盐水。”

“现在已经好多了。”

白伽点点头也就没再说什么,她进入浴室,脱下衣服丢进一旁浴缸,洗了个澡,也洗了个头。出来时穿的是酒店提供的浴袍,她边擦头发,边往衣柜边走。

将毛巾搭在肩头,拉开衣柜就去找衣服。她的衣服大多是公司提供,有的是某些品牌商送的,只有那么几套是她自己买的。

不过白伽对衣服这种东西不怎么在意,一件衣服穿好几年是常事,随便翻找了下就拿了套长裤长衣,但也是这时她翻找的动作顿住。

因为她在衣柜里看到了一套不应该在这里的衣服,一套她昨天穿过,此刻应该躺在浴缸里的脏衣服。

白伽作为艺人很忙,很多时候穿的用的都有专人处理。根本没有自己洗的可能,以前有助理,现在助理被支走,也是丢进洗衣机。

她的记忆力不算好,但没做过的事情还是记得,所以此刻被折叠整齐摆放在衣柜里的衣服是谁帮她洗的?

似乎只有那么一个人,王守。

他下午接了个电话回了趟酒店处理公事,估计就是这个时候来帮弄的。

白伽对于男女之分并不怎么在乎,对于王守帮她洗内-裤也反响平平,她收回落在那套衣服上的视线,重新拿上一套常服换了起来。

等出来时已经是傍晚五点半,而沈斯怜也已经叫好晚餐。是这地方为数不多做粤菜的一家餐馆订的餐,味道清淡,适合白伽并不怎么重口的口味。

这是沈斯怜来到西北的第三天,也是白伽在这边的第八天。

他们吃过饭,有人来收拾。

很快,便聚到沙发上打电动游戏。

这是白伽为数不多的爱好,也是沈斯怜为数不多可以和白伽一起做的事。两人在这个边陲荒漠的小镇里度过了一段还不错的时光。

第十天时,白伽在《绿洲》剧组的拍摄基本结束。她和王守与张军道完别就打算回酒店收拾东西回京市,本来王守还想着在这边躺一段时间,把这还没用完的半月工作期玩了。

但奈何实在受不了这边的气候,王守觉得还是回去比较好。白伽对此没有意见,回到酒店之后,两人便各自开始收拾东西。

而王守也用手机订了两张回京的机票。等他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得差不多时,王守就上来帮白伽收拾。

白伽活得糙,王守活得更糙。

白伽收拾东西是直接往行李箱里塞,王守就是用更大的力气往里塞,很快一个大箱子就满了。

因为知道待的时间不多,所以东西也就没带多少,此刻一个密码箱就能完全搞定。

对于订票离开这事,白伽和王守并没有打算和沈斯怜一行人说。因为在他们看来,沈斯怜还要去找宋黎洲。

所以,沈斯怜是在看到白伽收拾衣服时才知道她在这边的工作已经结束,正打算回京。

对于白伽没和他说这件事,沈斯怜是在意的,就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他既生气又有点委屈,甚至因为这件事有点想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斯怜发现自己变得患得患失,特别敏感。

但他却没有任何理由指责白伽,况且他原本确实是打算去宋黎洲那边的。

不告诉他才是正常。

沈斯怜:“我和你一起离开。”

听到他的声音时,白伽正在往自己的密码箱里塞衣服。听到这话,收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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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有些愣,不过只是一瞬间。

很快她就恢复原样继续处理那一堆东西,片刻口才散漫道:“嗯。”

除此之外,一句话也没有。

末了还是王守看气氛有点怪,接上了话茬:“不是说去进组《饥饿》,怎么要回京了。”

作为

EL的工作人员,王守显然是知道一些内幕的,所以他知道沈斯怜去西北不是探班宋黎洲,而是拍戏。

当然网上传的关于沈斯怜和宋黎洲关系好,也确实是事实。

五人组里,就宋黎洲和沈斯怜同为京市区人。两人是一个学校的,家世也相当,就连当年外出留学选的都是差不多的学校。

大概是知道这件事自己做得很奇怪,沈斯怜在沉默片刻后道:“身体不舒服,回京养病,那边的拍摄推了。”

虽然这话是在回复王守,但肉眼可见他的注意力都在白伽身上。特别是在说到自己不舒服时,更是紧紧盯着白伽。

他想要得到他不一样的反应,但很显然并没有,白伽没说话,也没有片刻的不一样。在收拾的差不多时,她甚至走出了卧室去外面抽烟。

而相比他的冷漠,王守一听这话心立马就提了起来,随即又是关心又是担心,还连忙帮他订飞机票,还问需不需要先去本地医院看看。

对此,沈斯怜看着忙前忙后的王守摇了摇头,表示不是什么大问题,回京再处理。

听到这话王守也只能作罢,王守定的是连夜就离开的飞机。所以,当晚他们一行人就飞回了京市。

那是个微凉多雨的夜晚,下了飞机,白伽便与王守分开。她自己打车回了林间别墅,而王守则是回了家。

至于沈斯怜,则是去了医院。

他的家人在接到他要回京的消息时,便派人赶了过来。因为那场突如其来的雨,沈斯怜的身体一直不大好,这次回了京市他家里担心得厉害,也就没再让他一个人在外面住,而是先回京市的本家。

飞机落地是在傍晚的十一点,白伽让人将东西送回别墅,就一个人找了家小酒吧去喝酒了。

她对酒水店面没什么要求,不管是清吧还是酒吧都无所谓,这次也一样喝了大半瓶,觉得差不多了。

也就刷卡走人,回到别墅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她的行李不在大门外,而往日漆黑的别墅也点起了亮灯。

有人在,白伽得出结论。

她推开别墅大门,果然看到自己的密码箱在门后不远。只是她没想到在的人会是宋黎洲,此刻他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脸色不怎么好。

在看到她时,明显更差。

第22章 chpter22宋黎洲

这是京市的一个雨夜。

没什么异常,也并不重要。

晚归的白伽在确定对方是宋黎洲后,也就收回了视线,她上前握住自己的密码箱拉杆打算回卧室休息。

刚喝过酒的人,身上有股燥热。夜风吹拂时,带上些潮湿水汽。解开领口,呼出一口浊气。白伽难得感到疲惫想要睡下。

宋黎洲也是这时开口的,他冷着脸收了腿,在空旷安静的客厅里道:“陈芳让我给你带句话,《饥饿》那边有个角色想让你去客串。”

“合同在这里,过来签字。”

他的声音不大,在这个雨夜里也显得有些模糊,但白伽还是听清楚了。随即是舒展的眉头皱起,握着行李箱拉杆离开的人,也被迫停在原地,随即望向沙发上的人。

黑发倒梳,墨镜压在发顶,一身奢牌简装,单手搭在椅背上。此刻正斜眼看她。眉眼冷厉,眸色暗沉。嘴角微微上勾,露出一个不咸不淡的表情。似笑非笑,眼中浸满嘲意。

看起来,心情不怎么好。

但很显然宋黎洲没有开玩笑。当然,他也不会和她开这种没什么意义的玩笑。白伽看了他一眼,也就松了握在行李箱上的手。

她踩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来到下沉式客厅,如宋黎洲说的一样,在离他不远的茶几上有一沓A4纸。

上面密密麻麻的字,白伽并没有看清,唯一能看清的是最顶端也是最大的那几个字,写着《饥饿》演员合同。

合同上压着一支笔,看起来是很确定她会签。白伽也确实会签,因为她和el签的团合约很变态,基本可以说是把自己卖给了EL。只要不违法乱纪并且符合团体利益,那么就算她不想上也必须要上。

关于身份证上的男,还要托她爹的福。一个滥赌爱好者认识的烂人也是一堆,这是个监管系统还不健全的年代,那些能开赌场的也绝对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好东西。

小城里的黑势力也更是猖狂。

那群人给她弄了个三无人口的可查□□,因此EL并没有人发现漏洞,王守也没发现真假。

白伽看都没看就麻利的签了字,她并不后悔签约SE,也谈不上多厌恶。因为她知道现在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大雨滂沱下,喝过酒的人身上潮湿阴郁。此刻正在那张纸上签署自己的名字,他的头发已经染回黑色,包括眉毛眼睫。

因为纸笔放置的地方离他很近,所以宋黎洲可以轻易看到青年眼尾的潮意,以及颜色寡淡形状却完美的唇。

他真的喝了很多,就算他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就算并不近,宋黎洲还是嗅到了白伽身上浓郁的白兰地气息。

白伽有酒瘾,宋黎洲是这么认为的。在还没出道的那一年,他就看到过无数次他半夜喝得烂醉回来。喝的分不清东西,喝的身上全是酒味。

白伽的唇很好看,恍惚间宋黎洲的脑子里闪过这样一个想法但很快,他便移开目光。心口更是不舒服到极点,那股烦闷随着白伽麻利的签完名字,起身离开来到顶点。

两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他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

躁郁,烦闷,心口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般沉闷无比。猛地,客厅传来一声巨响,是宋黎洲踹玻璃茶几的声音。

宋黎洲也不知道自己的火气从哪里来,但他就是气得要死。似乎只有发现才能缓解,但很显然,并没有用。

他的心口就像缺了一块,填不满塞不满,还漏了气。但他又不知道为什么会缺一块。

发泄完,客厅内再次陷入一片寂静。他的行为并没有引起他人任何的注意力,也没有任何变化,客厅内再次只剩下他一人。

一个人,坐在沉闷安静的客厅。

一个人坐了半夜,一个人等另一个人。是的这并不是一场偶然遇见。而是有意为之,这场进组签约也并不是陈芳的意思,而是他的。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一种心理,在得知沈斯怜退组后,宋黎洲便向导演推荐了白伽。后又通过暗示陈芳,让她把这个角色给白伽。

给一个和他一向不和的队友。

一个让他看来并不靠谱的队友。

宋黎洲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只知道这个决定是在看到那张合照后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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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火爆全网,昨天晚上挂了一夜热搜的《绿洲》剧组大合照。照片里的青年白发雪肤,与另一个人静静站在一起,明明是极其养眼的一幕却让他觉得格外扎眼,刺目。

宋黎洲不喜欢那张照片,更不喜欢照片里两人过于亲近的姿势。挽着一起的手,贴在一起的身体。

他看着那张照片久久没有回过神,直到通过和王守相熟的其他助理知道他们今晚会回京后,他也连夜回了这里。

宋黎洲的拍摄很忙,作为男主也很赶。他的剧本厚厚一沓,需要拍摄近五个月。这次离开,他确实有些不称职。

但好在,剧组可以先拍不需要男主出镜的配角戏份。因此他有了个三天假期,回京处理一些事

/

另一边离开客厅回卧室的白伽并不是没有听到那声巨响,只是她不在乎,也只觉得宋黎洲又在发神经。

她打开房门,推门进入。

门后还是原来的样子,床单被套已经有人帮忙换过。早在上飞机前,王守便给EL的家政人员打了通电话。

因此,室内已经做过清洁。

白伽回来可以直

接上床睡,她大概是真累了。拍完最后一幕戏,又连着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喝过酒的人体温有些高。

她感到疲惫,难得地有了些困意。

将行李箱随便丢在角落,白伽进入浴室洗了个澡,很快就陷入昏睡。这一夜过得很快,等第二天她醒来时已经是下午的两点。

公司那边安排送餐的人,已将食物放到餐桌上。白伽没什么胃口,洗了把走出卧室并没有进厨房的打算。

这是一栋安全隐私度拉满的市中心林区别墅,闹中取静,一个一听就很昂贵的词。这种地段这种房子,价值不菲,但是少数用钱也买不到。

EL有钱,公司财大气粗。但并不意味能拿下这套明显带有很强阶级地段的房子,还是托沈斯怜的福,他家里格外宝贝这个儿子,要当明星随他,但绝对不能去住外面那些不安全的地方。

当明星最注重隐私和安全,所以沈家人通过控制EL给他们安排到了这里,同样为了他们宝贝儿子的身体,这地方选的一切都是最好最优。

就打比方这边的自然环境,过分茂盛的植被在钢铁城市里并不常见。除了大片的绿还许多白伽叫不出名字的名贵花草,在房子前面是一片较为开阔的草坪,而草坪外是院子,再往右走又是一个自然湖泊。

白伽没什么目的地往外走,昨夜的雨已经停了。酷夏基本只需要几个小时路面上的雨水就能晒干,白伽赤着脚来到园子里。

草地柔软,带点温热。

第23章 chpter23破土而出

/

她沿着院子边缘往前走,看着这些开得茂盛的绿。无聊之际,她总会在这栋房子周围逛逛。

周围的草地有专人打理,会有定期清理修剪倒也干净整洁。白伽赤着脚漫无目地逛着,直到在某个开得艳丽的燃昌山丹面前停下,那上面停留只绿色的蜻蜓,透明带着薄膜的翅膀。

细长的身体,细小又精致。

这是个自然生态环境很不错的地方,白伽时常会看到松鼠,蛇蚁一类的小动物。有时是青蛙,山雀。

因为小时候生活在苹果园,总与自然打交道,白伽对这些生物有着很特殊的感情。

同样对一些人类会害怕的虫子,也有着特殊情感。大概是接触得多了也就没什么害怕的情绪,她在那个开得艳丽的燃昌山丹前停下了脚步。

她盯着那只蜻蜓,看着它在花茎上停留。不知道是该说它胆子大还是比较蠢,在她明显逗留靠近时也没有飞离。

白伽有观察虫子的习惯,源于幼时在乡下苹果园的日常。那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何况不大的孩子。

几个山只有他们一户人家。

白伽是孤独的,她不能打扰劳作的爷爷奶奶。就需要自己度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了解、探索、观察组成了她的全部童年。

沈斯怜就是这时候看到她的,站在院子里并不起眼的一角,她今天穿了一身很休闲的棉麻短袖以及一条淡卡其色短裤。

裸露出修长的手臂和细长的大腿。

白伽很瘦,但不是那种过分无力软弱的瘦。很让人难以想象的酗酒的他却有一身还算有力的肌肉,看起来薄但爆发力强。

他推开院子大门,拖着不大的行李箱进入。开门声吸引了观察蜻蜓中的人,她循着声音来源看去。

就见沈斯怜正在向他走来。

一夜不见,他看起来好了很多,身上那股难以去除的病气都少了三分。

此刻正朝她走来,白伽看着来人没什么太大情绪变化。直到他真的来到身边,才将落在花瓣上的手收回,插入口袋淡淡道:“病好了。”

白伽自认为和沈斯怜关系不差,当然这不是说他们关系很好。而是和平的没仇怨,不用一见面就要死要活,而是可以平和相处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显然是还不错的。

白伽率先开了口,沈斯怜紧张的心绪有了宣泄后。他点点头,嘴角带上一丝淡笑。温柔,缱绻的,像山茶一样无害。

“嗯,好了很多。”

“你在看什么?山丹吗?”他顺着他原本的视线看向那一株大山丹,艳丽的红色在一片绿中格外耀眼。

在他过来的那一瞬,山丹上停留的绿蜻蜓已经飞走。白伽并不是话多的人,也不觉得这话有什么好和沈斯怜说。

所以她顺着青年的话道:“嗯。”

沈斯怜:“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山丹。”

白伽的视线再次落到了那株山丹上,它确实漂亮,花瓣硕大,绿叶粗长,花蕊垂着淡淡的黄。在这个以绿色为主的花园里格外鲜艳,明亮,就像是点亮一所暗室的灯光。

不过,白伽并没有回应这个话题。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株红。

这是午后的三点多,日头已经不那么晒。两人站的地方也有一道墙影,午后院子里的风和煦清爽。

带动那些攀爬在墙上的绿萝,随风轻晃。白伽看着那些花草,身边多了一个人也并没有打搅她的兴致。她和沈斯怜没有再说话,也或许是看出她兴致缺缺,沈斯怜也没再开口。

两人就这么安静地在院子里欣赏这难得的午□□院,直到清粼粼的夏雨悄然而至。

不更应该说是有人拿着水管往这边滋水,是宋黎洲。

来不及躲避,大片的水滴便落在两人身上,随即留下了大片水痕,水珠,连带着他们脚下的草地也湿了一大片。

不知道什么时候,宋黎洲穿着拖鞋戴着墨镜从后院过来,这是个炎热的季节。他一身黑色背心,灰色短裤。

裸露在外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有力,有着很明显的锻炼痕迹,随之而来的还有他身后一只欢快的浅色金毛狗。

它犬吠着跟在男人身后,此刻正往前院跑。在看到他们时,金毛明显愣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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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随即是奔跑的动作停下,它趴下前肢弓起身子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人,紧接着就是兴奋的大叫几声往他们这边扑来。

当然,主要是往沈斯怜身上扑。

金毛犬的颈上有一个小狗项圈,深褐色的皮料下坠着一枚Q版骨头,项圈上刻着一串英文字母,那是它的名字。

不过很显然,大家更喜欢叫它的中文音译名:“戴夫。”

金毛犬已经两岁,成年体。

性格热情奔放,爱撒娇,此刻围着沈斯怜的大腿疯狂转圈撒娇,吐着舌头拿大脑袋蹭他。沈斯怜也很喜欢这只金毛犬,他摸了摸大狗的脑袋,安抚性道:“戴夫很想我,我也很想戴夫。”

他揉了揉大狗毛茸茸的脑袋,这时狗子的主人已经将水管移开。淅淅沥沥的水流,洒向另一边茂密的草场。

随即是,宋黎洲那句可有可无地道歉:“抱歉,没看到你们。”

他单手插兜,将朝向他们的水管挪开,说着抱歉的话,脸上却没有一丝愧疚。

四分之一的外异血统,让他的脸部伦裤看起来格外深邃立体,此刻那双带有很强攻击性的黑眸黑沉沉地看着他们。而那只闹腾的金毛犬,是他的狗。

但此刻,他并没有管的想法。

深邃的眼眸静静注视着站很近的两人,直到觉得久到有些不妥,他才缓慢移开。

但很快又移回来,只是这次他的眼睛里不再是两个人。而是只有一个,白伽。

他的肩头沾了很多水,此刻,更是有水珠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滴落。白伽可不觉得宋黎洲是不小心的,但她同样也不觉得宋黎洲这么没品。

何况,她身边还站着另一个人沈斯怜,众所周知沈斯怜和宋黎洲关系好。

所以很大程度,这真的是只是一场意外。也好在那水管里的水流并不大,那水管也是附近的园艺工人用来给花草浇水的,所以喷头做了很特殊的雾化处理。

喷出来的水,说是水流,更像是浓郁一些的温柔水雾。白伽摸了把脖颈上的水,也就移开了落在他们身上的视线。

同样,这场突然出现的意外并没有让沈斯怜多想。何况这是个炎热的夏天午后,水管里的

也并不怎么大。

除了打湿了一点衣料,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也没到需要换衣服的程度,他抚摸着金毛狗,视线看向许久不见的宋黎洲。

两人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半个月,本来按照计划早七八天就要见的,但是后面他改了主意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在这里见到宋黎洲,沈斯怜是有片刻疑惑的,他冷了语气,淡淡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众所周知,《饥饿》是某平台耗资近亿,主推的年度大戏。拍摄周期长,场景多。

按道理来说宋黎洲回京估计还要一个月,才能有几天假期。但他现在就出现在了京都,沈斯怜说这话时还在抚摸那只黏人的金毛狗大脑袋。

这条金毛狗是他们还在练习生期间时宋黎洲养的,那个时候他们都很忙,宋黎洲请了专人照顾,但有时候沈斯怜也会帮忙照顾。

所以这条金毛犬对他而言,也很特殊。但再特殊也比不了另一个人,沈斯怜很快就收回了手。

这话虽然是在和宋黎洲说但他的视线早就飘移到了白伽身上,他看到青年移开了视线,看到他脖颈沾了许多水。

他用那只并没有抚摸过金毛犬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方巾,向前走了一步将东西递到白伽身边,软了语气:“用我这个吧。”

见到递过来的东西,白伽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接了,因为沈斯怜的好意,也因为她确实需要。

白色的方巾,带有淡淡的黛香。

白伽将她贴到颈侧,柔软的布料只消片刻就将水滴擦干。等她弄好在想东西该怎么处理时,沈斯怜又道:“给我吧。”

白伽不是个会自我纠结的人,确定沈斯怜说让给他,她也就真的给了。细白修长的指骨夹着那方巾帕放到他手中,而沈斯怜也毫不在意那东西上的水渍。

将其收紧放回口袋。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让人惊讶的场景,但问题是做这个事的人是沈斯怜,一个有着严重洁癖,性子格外冷清的青年。

那张照片,还能说是酒后失态。

可现在呢,那张被他小心翼翼收回口袋的帕子,是在他清醒的情况下,是在他眼前发生。

宋黎洲无法再反驳自己,哪怕是个傻子也都看清楚了眼前情况。沈斯怜喜欢白伽,男女那种喜欢。

他们并不是一起长大,但认识多年。从很久之前的高中时期,两人就在一个学校不同班级。

同年级的男生,再怎么不熟悉有时也会遇见。所以他清楚地知道沈斯怜的本性,他表现出来的也仅仅只是教养。

他曾经亲眼看到,高中时期有女生向他表白将情书塞进他放在教室里的校服里,人前他并没有给那位女同学难堪,人后却直接将校服连同那封情书一起扔了。

说不上来惊讶与否,似乎早有预料。宋黎洲也并不觉得同性恋有什么问题,只是这刻他的心却开始烦躁不已。

但除了烦躁以外,似乎有什么东西也在破土而出

第24章 chpter24金毛戴夫

在沈斯怜靠近白伽时,连带着那只名叫戴夫的大金毛也来到了她身边。

不过比起刚刚面对沈斯怜的热情奔放,此刻它乖得过分。蹲在白伽身边,吐着舌头抬着头冲她笑。

这是一只很黏人的狗,并且不分人的黏。明明它的主人和她关系不好,明明她对它也并不怎么样。

但这只金毛还是一样会黏她。

白伽对毛茸茸的生物并没有太多爱,当然这不代表她会厌恶它们。只是比起常人的喜爱少了些罢了。

过分热情的大金毛在她面前总是很平静,看起来更乖了。

不过白伽还是没有去摸它的脑袋,她看了一会也就冷漠地移开了视线,打算无视。

可就算如此,大金毛也没有离开。它蹲在青年腿边,嘴里发出嗷呜嗷呜的细小叫声,像是撒娇般使劲往白伽身边凑。

可当真的要靠上时,它又很有分寸地没有直接贴上来。就像是已经学会了揣摩人类的心思,也或许是感受到了她的不喜,它很有分寸地蹲在她身边并没有直接贴上来。

但也会时不时的小心翼翼地往她跟前凑,吐着舌头躺在地上翻着肚皮,笑的那叫一个讨好卖乖。

很乖,也很舔。

时不时还嗷嗷叫几声,不过可惜,它努力了那么久,白伽也并没有伸手去摸。

舌尖抵上牙尖,宋黎洲烦躁不已地拉了拉金毛脖颈上的链条。不算多大的力气,却让兴奋中的修狗瞬间听话地回到主人的身边。

“蠢死了,没看见人家不喜欢你吗?还一个劲地往他身上靠。”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宋黎洲这话说得夹枪带棒,裹着一股浓烈的火药味。

对于他这样的言语,白伽倒没有太大反应。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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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这个人一向如此,脾气大,说话难听,也让人觉得没法理解。

她懒得听对方的指桑骂槐,也不想和他吵。这是个她难得的假期,前些日子见惯了黄沙,现在也急需绿色填补眼球。

很显然,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是没法看了。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和谁多说一句。她越过那二人一狗,就往楼里走去。

途中踩到水流打湿的草地,黏稠的,湿透,不免沾染到一些泥垢杂草。草坪是很干净的,但禁不住她在户外。

户外就一定会有灰尘,泥沙。

白伽没有直接进屋子,而是先去偏院洗了个脚随后才进入房子。这期间,远处她能听到的声音越来越小,包括狗吠。

直到最后完全听不见。

她回了房间,这一进屋又是八九个小时。太阳西斜,时钟走圈,时间来到晚上。又是一夜未眠,白伽看着指向凌晨一点的闹钟。

白日里被打扰的兴致,似乎又突然出现。她掀开被子打开房门来到客厅,经过厨房时,她进去拿了瓶水。

看着桌上并未动过的食物,兴致缺缺头也不会地离开。打开院子里的路灯,很快白伽就来到院子里。

这是个蚊虫鼠蚁多如牛毛的季节,好在白伽并不怎么惹虫子。她坐在院子里的楼梯边,看着眼前院子里夜里深色的绿。

她的脚边放了一瓶矿泉水,白伽也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坐多久,可能几分钟,又可能一两个小时,再或者更久。

她百无聊赖地看着眼前一切,直到一团毛茸茸的大金毛来到了她身边。大概是头顶的灯光让它从睡梦中醒来,又沿着台阶来到她身边。

白伽看着这只白日里热情的大狗,此刻刚睡醒还有些迷糊的样子,难得没有直接无视。也或许是往日的经验此刻还奏效,大金毛戴夫并没有直接贴上来而是安静地站在它面前摇晃着尾巴,直到发现人类没有驱赶它的意思时又在台阶上趴了下来。

趴在白伽脚边,这是狗狗们很喜欢的一种姿势,常常代表放松和安全感。

一只很乖很漂亮的大金毛。

白伽是真的不怎么喜欢狗狗,但奈何大金毛太会撒娇,它趴在台阶上那双黑黑的圆眼镜静静地盯着她,狗狗的眼睛总是湿漉漉黑亮亮的,而大金毛现在才两岁,它显然还有一些幼犬时期残留下来的习惯。

此刻,喉咙里发出细微呼噜声。

像是撒娇又像是故意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力。或许是晚风太宜人,也或许是它表现的太温顺,白伽最终还是象征性地摸了摸它的狗脑袋。

轻轻地,没什么力道。

手心底的大脑袋比她想象的要好摸,毛发柔软,手感顺滑。在她抚摸时,大金毛也乖乖地让她摸。

甚至为了让她更好摸,身体小心翼翼地往前凑,它的动作很慢也不起眼,更是透露着一股不想被人类发现的偷偷摸摸感,有点让人觉得好笑。

金毛的主人很爱它,所以为它请了最好的宠物陪伴师照顾它,它也被打扫得很干净,毛发锃亮,光滑有水光。

身上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小狗味。

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金毛犬。

夜晚的庭院,除了她们就只剩远处传来的蛙鸣。原本白伽只是象征性摸一摸的手,此刻却有些拿不下来。

这只金毛比它的主人乖,也比他的主人可爱。抚摸着脑袋时,白伽这样想到。

夜深人静中,她揉了又揉大金毛的脑袋,感受着晚风吹拂时的惬意。直到另一个人的出现,是宋黎洲,不知何时他下了楼。

来到客厅看到坐在楼梯边的他们。

该怎么形容这幅画面呢,不怎么喜欢白伽的宋黎洲也觉得美好,一人一狗,平静地享受这寂静的夜晚。

这是一幅很美好的场景,美的让他有一瞬不愿意上前打扰。但显然犬类的嗅觉灵敏,金毛戴夫突兀的犬吠打破了这一瞬的平和。

白伽顺着大狗犬吠的方向回头,就见宋黎洲不知何时站在客厅内的楼梯上,大开的房门正好可以让她们看到彼此。

此刻,男人正静静注视着她。

不知道站了多久,又看了多久。

被发现了,宋黎洲也就没了什么打不打扰的顾虑。他踩着拖鞋向他走去,夏夜万籁俱寂,他的出现显得格外明显。

沈斯怜下午因为有事已经离开,宋黎洲也就不用顾及这是不是夜晚休息时间。他走过客厅将屋前屋后、院子里、长廊上的灯全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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